审核委员会

我们已根据上市规则第3.21条以及上市规则附录14所载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设立审核委员会,并制定其书面职权范围。审核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韩秦春博士(其将出任委员会主席)、刘启明先生及刘晓峰先生。审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检讨及监察本集团的财务申报程序及内部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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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委员会

我们已根据上市规则第3.25条以及上市规则附录14所载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设立薪酬委员会,并制定其书面职权范围。薪酬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刘启明先生(其将出任委员会主席)、韩秦春博士、刘晓峰先生。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就本集团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政策进行评核及向董事会提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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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委员会

我们已根据上市规则附录14所载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其书面职权范围。提名委员会由四名成员组成:胡德林先生(其将出任委员会主席)、韩秦春博士、刘启明先生及刘晓峰先生。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物色、筛选及向董事会推荐合适人选出任本公司董事、监管评估董事会表现的程序,以及拟订、向董事会建议及监察本公司的提名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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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及投资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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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通讯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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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提名候选人参选董事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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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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